黑泥小人欢欣鼓舞,争先涌来想把那柄骨剑递到巨人手中,骨剑却在这时燃烧起了幽蓝色火焰,越烧越猛,黑泥也无法浇灭,势不可挡地扑向巨人。但它依旧没有动,呆滞地望着道人,当火焰彻底烧灼身体,那张脸才牵强地扯了扯,从喉咙里挤出嗬嗤声,声浪震撼空气,化作凌厉肆虐的罡风,吹熄了火焰,但黑暗也被烧焦,空气中只剩余烬翻卷,和浓雾般的青烟,方圆百里的地表已经彻底光秃,布满千疮百孔的裂缝与坑洞,内里直达地脉深渊。
玉真子手指微微颤动,艰难地用右手捂着腹部干呕,从喉管中涌出一团又一团游动的烂泥。他的双膝早已酸软不堪,无力跪坐地上,聆听远处的脚步声,大地哀鸣,巨人每踏出一步地面仿佛都要下沉几分。
“嗬嗤!嗬嗤!”
那业王不会说话,但三秋老人知道它的意思,那是复杂的笑,既兴奋,又疑惑,更带残忍。他的目光不在巨人身上,而是那柄已经断成两截的骨剑,那只大脚重重地践踏在剑身上,一次比一次沉重,像极了怪诞的舞步,地面则痛苦地呜咽,乃至于剑身偶尔扑朔迷离的火焰越来越暗,彻底寂灭,砸进地底的无底洞里。那道神识黯淡了,灵也消亡,三秋的胸膛燃起一股火焰,他很乐意被这股愤懑吞噬,因为此刻只剩下唯一要做的事情。右手悄悄探进袖口,衣上玄武纹路活了过来,开始游动,他握住一枚玉佩,紧紧攥住,呼吸渐渐放慢,后脚蹬在地上,他在等,等一瞬间,一个刹那,终于那双脚已经来到了他的面前,重重抬起,沉闷地落下。
又是一只不会反抗的蚂蚁……巨人的低吼振动空气,不,我是闪电,三秋老人默念,他笑了,玉佩被捏碎了,他的周身窜起流动的紫电,任凭紫色的雷霆张狂肆意地流窜,在巨人大脚踏下的一瞬间,爆发一道夺目的光,它的璀璨掩盖太阳,一刹那,毁灭性的雷鸣响起,巨人开始惊慌,他没有一丝犹豫,转身便跑,但快不过闪电,摧毁性的雷霆撕开巨人眼睛,在周身冲刷肆虐。再不见一点声音,再看不见任何东西,炽烈的雷霆宣泄着,咆哮,带着愤怒,汪洋之上的渺小孤舟唯有被汪洋打翻,沦陷风暴之中,被自然的伟力销毁。
当这道雷霆结束,三秋老人只望见地面剩一副倒地的黑红焦骨,道人的眼瞳骤缩,没有任何犹豫,从袖口扯出一串玉佩,逐个捏碎,他从没见过能在极致之雷下幸存的东西,如果真的存在,或许……他的心中升起一丝后悔,也许那场赌命棋是我输了吧。玉佩暴碎之后,星辰寰宇组成一副伟岸巨神的尊容,披穿着由熔岩铸就的铠甲,四只手臂,各持兵器,火棍,雷剑,风矛,土盾。他的呼吸化作飓风,极速撕裂空气,四只手臂同时抬起,四柄武器一起挥落。大地被彻底撕裂开来,焦骨被砸进深渊……在刹那,玉真子望见那副焦骨并未碎裂,或许是大地无法承受住伤害,巨神站在半空,向着下方严阵以待,如若冲下去进入地脉深处打斗,以神体的破坏力只会对世界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。
黑色熔浆在地面流窜蔓延,巨人重新飞了出来,他的后背长出巨大的黑翼,从皮肤冒出鳞甲与狰狞的骨刺,手中紧攥的黑矛向着神躯投掷,黑矛穿过神躯,却伤不到丝毫,自然本无相,却具有毁灭的特质,天空一闪雷霆,四只手臂抬起,四柄武器砸落,斩断了巨人的翅膀,业王重重地砸落地面,荡起一圈烟尘,风矛从天而降,将他牢牢钉住,他的手试图反抗,却只是无力地扑腾而没有用处。巨神再次抬起手臂,四柄各不相同的武器化作四道极致的光,业兽终于害怕了,他嘶吼着咆哮,剧烈地罡风从嘴里射出,击溃了天上的隆隆乌云。风矛翻卷肆虐,凌厉的削去血肉,火焰焚烧鳞甲,雷霆撕碎凸起的骨刺,但是那副焦黑的骸骨却始终无法被破坏,骷髅似乎在笑,眼窝里的火苗煽动不熄,整个丘陵都被伟力撕裂开,山脉被斩断崩塌移位彼此错乱,深不可测的沟壑充斥其间,被业力染黑的熔浆从大地的伤口里流淌而出四方蔓延,冲破裂隙朝着高空喷溅!而巨神的攻击一次比一次弱,终于三秋缓缓停了下来,他恢复人身,坐到骸骨身旁大口喘着粗气,疲惫的瘫软倒地。
太阳落山,云霞也无法被挽留,他发觉自己从始至终都没有好好看过这黑夜的景致,群星环伺月亮,交相辉映,皎月虽不比太阳辉煌,但也有纯净之美。如今业已至无罚的地步,无法被消灭,无法被铲除,而存活的意义唯有毁灭凡世,拯救之法从何而来呢?阴阳彼此敌对,却始终无法合一,业既生,又无法消止,欠缺的又是什么?他再也不去想,恍然发觉自己也曾抱有一个相同的疑问,那是自年少时离家云游,拜访求道时候的事了。
“听说北燕阚泽的俞叟是位奇人,他能卧于云中而不落下,不惧火热,不惧冰寒,能在山林与野兽做伴,这才是真正我要找到人,兴许他才能治好我的眼睛。”
可是那得道者为何隐居于此呢?入凡尘生活岂不是多一份牵绊?那青年一席白衣,额头绑着白布,肩扛行李走在这阚泽的村子里,远处阡陌纵横,种着油菜花和稻谷,一路上瓦房草舍鳞次栉比,却是地广人疏,鸡鸣狗叫,地面泥泞脏乱,他路过一座瓦房,看见有农妇在篱笆内喂鸡,连忙上前抱拳行礼。
“敢问这位大娘,俞叟前辈是否居住在这里,又该到哪里才得以见他。”
妇人抬起头,双眼闪过疑惑,她的头发脏乱和鸡窝一样,粗布麻衣上沾染满是灰尘与羽毛,外面披着一件筋骨草编的围裙,容貌秀丽,语气清澈让人倍感温和。
“又是一个来找他的?他就住在这花溪的末端,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