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卡卡小说网 > 其他 > 续三国演义 > 第232章完结

且河间、成都皆吾骨肉,吾无纤毫罪恶,何致于死!若必欲杀吾,请面见二王,明声吾罪,然后引颈受刑,死甘瞑目。~墈^书~屋\ ?勉+废′粤′黩^

”众刀刽闻其言壮理正,不敢枉害。

郅辅谓刁默曰:“若此杀彼,我得害忠之名矣,何以处之?”刁默曰:“捉虎容易放虎越难,既已擒绑亲王,吾等犯上之罪著矣,可以我等之命易彼之命乎?今但如此如此而行,则彼无怨矣。

”乃将长沙王去其衣着,草衫绑系柱上,慰之曰:“受君命以国法不得不如此。

殿下但聊宁耐一日,明日面君,必有恩例。

臣适听所言,亦皆惕然,始知殿下之枉。

”时直十月,天气甚寒。

长沙王曰:“卿等既有怜忠之仁,且放我起来穿衣。

过此一夜,倘得活命,吾必以恩报之也!”辅曰:“军校们可取殿下衣服来。

”军校曰:“不知何人拿去了,寻觅不见矣。~精?武?小¨税~旺? ?埂/薪+蕞¢全′

”刁默曰:“既无衣服,可讨火二盆,放于大王身边,聊敌寒气。

待我来查究衣服。

”军士乃以猛火三面炙之,长沙王不能动,身躯又胖,炙至二更,口干鼻燥,心下焦烦,不胜其苦。

忍耐不住,乃叫军士讨水饮之。

郅辅曰:“夜深无水,军中有凉酒,大王权饮几盏,待我令人去取水答应。

”即将药烧酒与饮。

长沙王口渴之甚,见凉酒连吃数盏,至天明无水,乃七孔流血而死,时年二十八岁。

后司马颖亦二十八岁死,人皆以为天报之应。

军士见长沙王枉死,尽皆伤感泪下。

后晋史官干宝断曰:  长沙王材力绝人,忠概迈俗。

投弓掖门,落落挺壮夫之气;驰车魏阙,凛凛怀烈士之风。

虽复阳九数屯,在三之情无夺。

抚其遗节,终始可观。

悲夫!为贼越所害。?微~趣~暁.说- +追′醉*欣`蟑?节?

又赞曰:  长沙奉国,始终靡慝。

功亏一篑,奄惧谗贼。

成都王既入京城,乃即招慰长沙王兵士,入朝面君,俯伏谢罪。

惠帝慰谕已毕,乃谓成都王曰:“长沙王忠正无罪,废之已过,何该致死!”成都王亦叹惜曰:“此张方、郅辅之残忍,实司马越不仁之所使也!”乃命长沙王故将刘佑往金墉,以王礼收葬长沙王。

成都王既定洛阳,乃命司马越为尚书令,协理庶事。

将皇甫商、宋洪及羊玄之斩于东市,废皇后羊氏及太子司马覃。

以石超为京营都督,分屯十二城门,凡殿中宿卫之士,己所忌者,尽行更去,分布亲党于朝。

群士与将佐等劝成都王宜加九锡,颖欲从之,卢志谏曰:“夫九锡者,乃乱世旌奖有功臣宰之殊礼。

今殿下乃皇室至亲,出入乘舆,节钺前导,服佩衮冕,礼备彝章,富贵已极。

而九锡,臣不知其何为也!且前后各王加九锡者,曾不能有一个永享遐安、保全躯体者,而殿下岂不鉴之?为今之计,惟有谦退入邺,永守藩职,毋蹈汝南冏、义之辙可也。

长沙之忠,谁不哀之,岂有无咎殿下者乎!”成都王怒其多言,叱之使退。

卢志见成都王不听其言,虑祸将及,忧惧成病,三日点水不能入口。

成都王甚加懊悔,即带卢志一同归邺医治,以朝事权托东海王与石超。

东海王得委国政,惧无智士谋议,闻旧齐王掾孙惠逃隐在邺,使人请去。

成都王因卢志病,亦欲寻其咨议,去召时已被取入洛矣。

不说成都王在邺少人计议,且说张方辞成都王回关中,进见河间王,具言:“成都归邺,以石超在朝代事,我故回见大王复命。

”河间王听说,乃遣人上表,言:“宜以成都王为太弟,诏入东宫,以卫政治,以壮国本。

司马覃已废,且在冲幼,不宜再入。

”惠帝勉受其奏,不行颁召。

时朝中无柱石大臣,国政纷乱。

石超以武夫将佐擅权僭侈,干预政事,不钦宪典,臣僚尽皆不平。

又值成都王杀其所忌者数百人,皆忠谅无辜之辈,由是满朝之人皆恶其所为不道,咸思长沙王忠正,无不叹息。

司马越知之,亦召心腹何伦议曰:“吾所以去长沙王者,借颖之势去其难者,而再去司马颖有过之异者。

不意司马颙表彼为皇太弟,则天下半属于彼。

而石超匹夫,如此在朝狂罔,我等是为其作鹰犬,而无称心之日矣。

事将奈何?”伦曰:“若还患彼,宜于此时。

趁其未入东宫,亟召长沙王旧将上官巳等商议,道与成都王使张方杀害长沙王之事,以他今为皇太子,倘一得嗣大位,汝等恐皆不为颖之所容,宜早图之。

若得不怀私恨,从吾之语,即与合计攻杀石超。

再立清河王为太子,大权岂不在于我王乎!”东海王大喜,即召上官巳、王瑚、成辅、逯苞、陈珍、刘佑等入内府,密议其事。

陈珍等皆欲为长沙王报仇,攻超等以罢成都王太弟之议,乃即赞言曰:“大王若肯诛石超而复立皇后、太子,以正两宫,实千载一时之胜事也。

吾等愿效犬马之劳,共除国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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