雨,终于狂泻下来!
浓重的乌云在长空翻涌,亿万颗豆大的雨珠狠狠地砸向地面。劲厉的风呼啸而过,连千年的巨树都抖颤着前仰后合。不时有闪电自云间迸出,幻成一副狰狞的面容,俯视着千水纵横,飘摇迷o鄣拇蟮兀鲆徽笳罂裢暮湫Α?
哈尼城外东十里,飞云峰顶。
漠桑立于一株白杜树下,浓密而宽大的树冠顽强地将雨隔开,但风依然不时将雨雾挟裹进来,扑打着他早已湿透的衣衫。
飞云峰是圣都的胜景之一,相传晨曦甫吐,峰顶最先得日。人在山巅俯瞰,惟见茫茫云海。日出之时,光辉灿烂,云霞呈七彩。最妙双峰之间,壁立千仞,山风啸过,云皆消散,风过则云四合,斑斓如故。相传此处乃光明神行宫之一。光明教信徒,来朝圣地,必游飞云峰。这里常年游人如织,摩肩接踵。
可此时整个飞云峰除漠桑外不见一个人影,连光明寺的各处殿阁都紧闭大门。
漠桑呆呆地看着视线都无法穿透的雨幕,看起来一时半晌这雨不会止息。天色渐渐变暗,漠桑原本焦躁的心也慢慢沉静下来,感觉这世间,只有这雨,这千年白杜,和自己相伴。飞跃跳腾的雨珠,在他眼前幻出一幕幕影像来……
“漠桑哥哥,等等我呀!”总是当清脆娇嗔的声音在身后渐远处响起,少年皱着眉回头,站定。无名火在即将迸发的刹那,一触及那纯真而依赖的眼神,便黯了下来。梳双鬟的小女孩吃力自后面赶来,苍白的脸上泪痕未干,嘴角却弯出喜悦的笑容。
冷硬的心隐隐有暖意流过,沉默的少年一转身,兀自朝前走去,耳内却努力捕捉身后那轻轻的足音。
高地生存法则:弱者死,强者存。
野蛮人部落里,没有“同情”和“求助”这种软弱的东西。
漠桑从有记忆起,就在为食物和安全而竭尽全力。直到七岁,他都**身子,白日在山野间寻觅食物,夜晚则回到岩洞,和“家”里的七个人蜷缩在干草堆里。北方高地的野蛮人,自古就是大陆上的贱民。千万年来,野蛮人的智商似乎一直没有进化。他们有与生俱来的蛮力和特异体质,却几乎没有自己的文明。
漠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。断乳后,母亲就再也没有抱过他。高地人不论男女,都得为自己的食物拼搏。母亲偶尔会把吃剩的食物扔一点在他面前,却没有一丝笑容。夜里在半梦半醒之间,他会不由自主地依偎到母亲身边,总被惊醒后的母亲惊怒地一掌推开。野蛮人总是保持着高度的警觉性。
起初漠桑会伤心地哭泣,他的心里时常充满莫名的恐惧和压抑。终于,他习惯了这一切。五六岁的时候,他渐渐感觉自己与其他人有所不同。族人个人高大魁梧,就连同龄的孩子都比他明显高大结实。很多时候,他好不容易抓到的一只山鸡,会被突然出现的孩子抢走。他们毫不客气地把他一拳打倒在地,然后扬长而去。漠桑根本没有办法反抗。高地人之间的打斗是每天都会发生的,就算死了人,也不会有谁来追究。漠桑不得不小心翼翼地避开一切可能的威胁。为了吃饱肚子,他常常要走很远的路,到深山里去采果子。但是,他也发现,自己能做很多其他族人完全不能模仿的事情,比如,他会用一根细长而坚韧的藤条,上面缚上一只青虫,放到溪水中去钓鱼。虽然成功的几率不高,但很轻松。其余的人只会长时间泡在水里,狂躁地徒手抓鱼。
在他七岁的时候,漠桑已经能够熟练地避开一切危险,靠自己的努力每天吃得很好了。他会熟练地钓鱼捕鸟,会设下陷阱捕捉小兽。他知道什么季节在哪里可以找到鲜美的果实,他能预警危险的到来。他身材依然矮小,但变得结实而灵活。他可以在其他族人冲过来抢夺食物之前,一溜烟地爬到树上去,或者跳入深潭,潜水游到对岸。他完全学会了高地的生存法则,甚至比很多族人生存得更好。
当后来漠桑用平淡的语气讲述童年的故事时,青雅流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,继而敬佩万分。甚至青雅的母亲莲娜婶婶,都赞叹不已。
“你不会是真的高地野蛮人!”青雅有次突然说。
“为什么呢?”漠桑有些愠怒。
“高地野蛮人都很笨,而漠桑哥哥你却这么聪明!”青雅的语气竟然十分肯定。
漠桑从未想过这个问题。他知道他的确跟族人不同。童年时感觉到的差异只让他觉得自卑羞愧,来到圣都后,他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八岁那年,一个行商仅用一头羊就“买”到了漠桑。
高地野蛮人的天生神力使他们变成最好的劳力。他们的体质也极为特异,天生可以抵抗大多数魔法的伤害!这种抗魔性,令他们成为克制魔法师的利器。所以高地人也是天生的战士,各国政府都会想方设法建立野蛮人兵团。
各大陆的精明商人会以极小的代价就能“买”到野蛮人的孩子,然后将其养大,再高价出售。当然跟野蛮人打交道并不容易,他们通常会直接杀死前来高地的商人,然后抢走他们随身携带的食物。只有本领足以自保而并且通晓高地语的人,才有可能跟他们交易。
漠桑很轻易地就听懂了行商的要求,是他说服了“家人”,跟随商人哈尔德离开高地。
他曾经登上高地南边的山顶远眺,知道山那边还有更广阔的世界,幼小的心里不止一次梦想着走出高地,只是离开熟悉的地方太危险了,他不能确定山那边可不可以找到食物。当他惊奇地看到身上挂着奇怪片状物的来客在高地出现时,直觉告诉他山那边一定更容易活下来。
哈尔德带着漠桑回到哈尼城。他是圣都一个制造烛台的匠人,因为缺少一个可靠的帮手,就趁到巴赫国采买原料的机会,冒险到高地来。他第一眼看到漠桑时,就感觉这个小野蛮人与众不同。意外的是,这个孩子竟然主动劝说家人卖掉自己,真令他喜出望外。
哈尔德做过三十年的佣兵,足迹遍布大陆。他完全了解一个野蛮人的特点和价值,所以从第一天起,就用两件法宝来教导漠桑:皮鞭和食物。
文明世界最普通的食物,对野蛮人来说,都简直是无上的美味。漠桑每天只要乖乖的完成规定的工作,就可以吃个饱。而犯了错,这一天就吃不到任何东西。伴随而来的,还有无情的鞭打。哈尔德并不担心漠桑会逃跑,因为漠桑的左颊上,烙有哈尔德的姓氏。作为圣都的自由民,哈尔德享受世俗国家一般贵族的权利。这个野蛮人,是他的奴隶。作为私有财产,会受到法律的保护。
青雅是隔壁卖蜡烛的商人的女儿。烛台商和蜡烛商,向来是商业伙伴。所以青雅经常来哈尔德的店子和作坊来玩,时间久了,青雅就成了漠桑唯一的玩伴。
每个季度,哈尔德去巴赫王国采买材料的几天里,就是漠桑的假期。哈尔德会委托青雅的母亲莲娜照看漠桑。这些天,生性柔和的莲娜,会准许青雅拉上漠桑在圣城闲逛。毕竟是在圣城,不会有什么危险。
青雅会跟漠桑讲很多听来的圣教的故事和学校发生的事。教皇为全城自由民的孩子设立了免费的学校,他让低级祭司教孩子们读书写字,传授魔法和武艺,甚至从中选拔未来的僧侣和牧师。莲娜希望女儿将来能成为一名牧师,当然,最好,可以成为生命神殿的女祭司,侍奉伟大的生命女神。可是青雅对学校生活并不热衷,她讨厌那些相互猜忌勾心斗角的同学,特别是那些贵族子女,高傲无礼却往往愚笨无知。有了烦心事,她就会恕恕叨叨地跟长她两岁的漠桑述说。而后者边工作边听,通常一言不发。漠桑差不多整天都是面无表情,高地的生活让他的许多习惯已成定型,他还不太会说大陆的通用语。对野蛮人来说,是不需要语言的。但漠桑的心里,却一天天发生着奇异的变化。青雅放学回来,脸上的兴奋和得意一览无余。
“我开始学魔法了!”她告诉漠桑,而后者一脸茫然的看着她。
“唉,跟你说了也不会懂。反正这是一种很好玩的事情。”青雅说着,念了一句长长咒语,朝漠桑手一扬,漠桑的头上落下一阵小雨。
“咦?”漠桑吃惊而又迷惘地看着天花板,心想,怎么屋子里下雨了。
“咯咯咯咯咯……”看着漠桑的表情,青雅忍不住大笑起来。
“这是水系的魔法,不过我还不太熟练,不能把水凝成水箭,居然搞成这样子了。”青雅解释说。
“你……你说的魔法,就是会下雨吗?”漠桑惊奇地问。
“不是这样的。”青雅不得不从最基本的魔法知识讲起。
当漠桑终于听懂后,内心震惊无比。如果学会魔法,那寻找食物不是太简单了吗?只要一支魔法箭就可以将天上的飞鸟射下来,再变出一团火把它烤熟,想着想着,漠桑似乎能闻到那香喷喷的烤肉味道。从此,他的心里再也不能平静,仿佛囚着一头巨兽,想要挣出牢笼。不过,谁也不会知道这个小小的野蛮人想些什么。
平静的生活就这样过了两年多,直到有一天,灾难突然从天而降。
那个炎热的夏天黄昏,青雅和漠桑偷偷溜出城,在河边的树荫下钓鱼。长天漠漠,万里无云。哈尼城外的官道上,朝圣的信徒络绎而来,这边却阒寂无人。
漠桑静静地守了一顿饭的工夫,终于扯上来一条大鳟鱼。
他黝黑的脸上浮现了笑意,回头看看青雅的反应,却听得头顶有轰隆隆的巨响----却分明不是雷声。
两个孩子不安地看到圣城上空快速集结着暗红色的云气,云间隐隐可见一张可怖的脸相。云团越来越大,一闪念的时间就覆盖在圣城之上!
几乎与此同时,一团耀目的亮光自云间闪起,亦是快速聚集,翻滚成一颗巨大的光球。
城外的人都惊呆了,他们不知所措地看着圣城上空的异相。
“轰……!”
那颗光球砸向城内,暗红色的云团也在空中炸开,所有的人眼前一片血红!
漠桑只看见一道人影在眼前闪过,便失去了知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