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出好远,江越扇还在想彩月与那男人,要说彩月不愧是妖精,软骨软腰,什么动作都能摆出来,换她这身硬骨头,稍微用力一掰就折了。
她过于专注,没注意夜潇声停下了脚步,一头撞上他的后背,她连忙道歉。
夜潇声转过身。
“有没有想买的东西?”
他说话的语气好像要给她买东西似的,但是江越扇知道,他只是不耐烦了。
她摇头:“不买了,我们回去吧。”
走了半天也没看到一家卖衣服的店铺。这鬼市就没有正常的东西和正常的人。来时还想着胡吃海喝一顿,现在已然没了口腹之欲。
不过鬼市是个减肥的好地方,如果在此住上一段时间,她有信心瘦成一道闪电。
出门一趟毫无收获,白白吃了许多沙土,心脏也多次受到重创,江越扇越想越不甘心,至少买件东西回去才算不枉此行。
来都来了。
她左看右看,发现一个卖法器的摊子,整个鬼市最正常的摊子。
老板左右张望,半天没有客人光顾,一与江越扇对视上,立马露出了热情好客的笑容:“姑娘,公子,来看看吧,都是些人族的小玩意,要不了几个钱。”
“这是八宝琉璃灯,按动开关便会发出八种颜色的光彩,炫彩夺目,最适合姑娘家放在屋子里做摆设。这是水心珠,容量大,存储一池子的水没问题,出门在外不用喝不干净的湖水。这是荧惑提灯,里面有三百只萤火虫,可用来追踪敌人……”
老板始终关注着江越扇的目光,不厌其烦地为她讲解每件法器的名字和用途。
江越扇看中一串银色铃铛,表面光滑晶莹剔透,雕刻着繁复的花纹,点缀着红色的流苏和银色的丝带,其上还有几个球形小铃铛。
“这个是什么?”
“姑娘真有眼光,这是沉心铃。”
江越扇将沉心铃拿起,轻轻晃了晃,流苏左右摆动,可是并没有响起铃声。
“哑铃?”
老板说道:“沉心铃本就是哑铃,只有佩戴之人动了心,且沉心铃认定此为正缘,才会响起铃声。这世间能得沉心铃认可的爱情是少之又少,我几十年前有缘听过一次,直到现在也难以忘怀,那二位如今也很是恩爱。”
“有点意思。”江越扇感兴趣道。
这铃铛要真有老板说的这般灵验,她买一串送给殷苏苏,殷苏苏与夜云枭就不必他追她逃八百章,虐身虐心八百章,追妻火葬场八百章,提早大结局。
她拿起一串沉心铃:“大哥,给我来一串。”
老板道:“姑娘,你运气好,我这还剩两串沉心铃,你跟这位公子一人一串,岂不更好。不瞒姑娘,你是我今天的第一位顾客,我就给你算便宜点,第二串半价。”
有便宜不占,乌龟王八蛋。
江越扇狠狠心动了,她转头看着夜潇声,问他:“这个,你喜欢吗?”
不等他回答,她拿起两串沉心铃,自顾自问道:“大哥,两串多少钱。”
“六百灵石。”
江越扇数灵石的手顿住了,她现在后悔来得及吗?
一串铃铛四百灵石,她要卖几个月的蛋才能赚到四百灵石。老板要是说谎骗她,这就是一串哑铃,除了好看别无他用。
见她露出纠结的神色,老板心道坏了,只道:“姑娘若是嫌贵,我再便宜五十灵石。你我有缘,我不挣姑娘的一分钱。”
一般这么说话的,就是还有得降。
“五百灵石,不卖我就走了。”
“嘶……”老板咬牙道,“也就是姑娘你,换做旁人,敢这么讲价,早被我打出去了。”
江越扇眯了眯眼,还是买贵了,但又不好再讨价还价,只能心有不甘地付了灵石。
老板接过灵石,小声同江越扇说话:“姑娘,不是我多嘴。在我们魔族,都是男子给女子买东西,哪有女子付钱的。你这情郎靠不住啊,我劝你最好换一个。”
江越扇听见这话,脸上的笑容怎么都抑不住,老板是第一个没把她当成女使的人。
她用手挡住嘴,凑到老板耳边,低声道:“大哥你也看见了,我这般条件,能寻到他这么好看的人已是祖坟冒青烟,大哥你别几句话把他逼走了。”
老板了然地点头,斜眼看了夜潇声一眼,“原是个吃软饭的。”
“大哥你明白就好,我喜欢他喜欢得紧。”
“姑娘你开朗大方,配什么样的男子都绰绰有余。若对方是个以貌取人的肤浅之辈,我劝你和他还是趁早分了吧,免得日后伤心。”老板好心道。
好话谁不爱听,江越扇捂着嘴窃笑不止。
“大哥放心,我从不为情所伤。”
老板露出欣赏之色,道:“姑娘这样豁达,我就不多嘴了”
回去的路上,夜潇声冷不丁问道:“吃软饭是什么意思?”
那老板说话声音不小,又爱一惊一乍,夜潇声就站在旁边,听不见才怪。
说实话肯定不行,江越扇信口胡诌道:“说你牙口不好。”
“我牙口很好。”
江越扇点头:“是是是,你牙口好。”
他又道:“我不是吃软饭的。”
自觉告诉他,这不是个好词。
江越扇:“我吃,我做梦都想吃软饭。”
不用奋斗,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有什么不好的,可惜没有眼瞎的有钱人瞧上她,她愿意做高墙阁楼里最圆润的那只金丝雀。
“这个,送给你。”江越扇手心放着一串沉心铃,“当作我的借宿费。”
“不知这沉心铃是否如老板说的那般神奇,如果是真的,说不定能为你寻一良缘。那我就算是半个媒人,到时候别忘了酬谢我。我要的不多,你对那位姑娘有多深的感情,给我等价的灵石就行了。”
这还叫不多。
夜潇声愣了愣,道:“不用。”
“我买都买了,你不准拒绝。”江越扇强硬地拉起他的手,将沉心铃系在他的手腕上,“也不一定要遇见喜欢的姑娘,做个装饰物也不错,它很适合你。”
铃铛和他都很好看。
本就是短命之相,身上又全是素色,看起来更死气沉沉了。
夜潇声的皮肤本就白,红色穗子系在腕上,红白相衬,整个人看着总算有了点生气。
这抹红成了他身上唯一的亮色。
突兀又自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