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云珠:……
继续。
本王妃今日让你们看看,什么叫做规矩。
还以为玉贵妃找了什么东西过来,原来就是这。
这个时候,王招娣搜刮了好几圈,已经没什么可搜刮了,抱着一个布包,来到了沈云珠的面前。
她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沈云珠头上的发簪。
真好看啊。
这种东西也是村姑配得上的么,就该给她带上。
但是她对于沈云珠,还是有些忌惮,毕竟刚刚她可是打了玉贵妃的宫女呢。
“傻姑,你看什么呢?”
张桂枝走过来,像是不知道一样。
傻姑哈喇子都直接流了出来:“那个好好看,傻姑要,傻姑喜欢!”
话落。
傻姑王招娣也不去看沈云珠的脸色,伸手就向着她的头上过去,想要拔下来那个发簪。
她才不怕呢。
反正她是个傻子,晋王妃敢说她的不是,或者敢打她,她就跑出去闹,闹到整个长安城的人都知道。
到时候玉贵妃过来,必定会狠狠惩罚了沈云珠。
如此一来,她反而是立了大功的那个。
张桂枝也是这么想的。
那个发簪她太喜欢了,等傻姑拿到手了,她要替她好好保管。
王婆也死死盯着沈云珠的发簪,小贱人,你再厉害又怎么样,还不是没办法斗得过我的女儿?
就在傻姑伸手过去的时候,沈云珠一动不动,就等着她的手,碰到了她的发簪。
没想到,这个时候,她那一直沉稳冷静的大儿子萧乐天,突然就怒了。
“啪!”
“你干什么,别碰我娘的东西!”
萧乐天随手拿过了桌上的茶杯,一下子就打在了王招娣的脚上。
大大的眼睛里,迸射出森冷的寒光。
娘亲的发簪,他觉得只要他的娘亲才配戴。
区区一个乡下的东西,不配碰到他的娘亲。
“啊啊啊啊!我的脚,你个小兔崽子,竟然敢砸我!”
王招娣没有得逞,还被滚烫的茶水给烫到了。
她整个人疼得嗷嗷叫,原地来回跳脚。
王婆见状急忙冲过来,查看王招娣:“我的闺女,你怎么样啊,若是女孩子的脚被烫得留了疤,日后可怎么嫁人啊。”
“小兔崽子?”
沈云珠缓缓起身,单手抱起了萧乐天,看向傻姑几人。
虽然只是个简单的几个字,但是周身三分这冷冽的气场,那是属于女战神的强大气场。
踏遍尸山血海的女战神,站在尔等蝼蚁面前。
王婆不知道怎么形容沈云珠,就是觉得很可怕,她就像是村里之前出现过的劫匪,让她的骨子里都带着恐惧!
“你说,皇上的亲孙子是小兔崽子?”
沈云珠抱着萧乐天,步步靠近了王招娣。
王招娣吓得直哆嗦,这个村姑到底是怎么了,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可怕啊?
刚才她在屋子里搜刮了那么半天,她都吓傻了的。
现在只是一句话而已嘛,她至于这样么?
萧乐天也发现了,娘亲变得不一样了,很霸气,他很喜欢这样的娘亲!
张桂枝娘家就是屠户,她算是这里面最见过什么的,虽然心中害怕沈云珠,还是壮着胆子,扬起了脖子:“王妃,你怎么和一个傻子一般见识呢。在我们村子里,就算是喜欢的小孩子,也都会称赞对方是小兔崽子的。”
被她这么一个提醒,王婆才找回了魂儿似的。
“对对对,王妃娘娘,您可不能和傻姑一般见识啊,她就是个傻子,说话什么的,都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