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一章
郁之闻脖子上的围巾,是温禾当年织的那条。他经常随身携带,一到冬天的时候,他都会带在身边。
现在,这条围巾戴在了温禾脖子上。
……
刚到酒店时,已经快四点。
两个人先是到处逛了一圈,最后留在科巷买了些吃的。终究是没扛过美食的诱惑,科巷有一家肉夹馍店铺,开在隐秘的地方,虽然店面小,但老板把店面用到极致。
走到哪,吃到哪。
先是从最前面的肉夹馍,又到最后面尽头买了手工面包。倒也不像是面包,像是…鸡蛋味的手工面包…
不过,男朋友还挺贴心。
好男人,算是被温禾遇到了。
郁之闻怕女朋友口渴,悄咪咪的没有任何提示,从小程序里下单了两杯奶茶。
他也是听外甥女提起,当时郁南南告诉过他。
说女孩子都喜欢喝奶茶,尤其是男朋友买的奶茶。
显然,他听进去了。
刚好路过奶茶店时,他停下脚步。
他牵着温禾的手,一起进去。
是一家奶茶店,名字叫“茉酸奶”。
当然,这也是郁南南告诉的他。
一切,办到位。
停在门口,她朝郁之闻盯着,“喜欢喝茉酸奶他们家的呀?”
“第一次喝。”他说。
“郁南南说,女生都爱喝。我就买了。”
他从容不迫,解释着。
像是在讨欢心~
“郁南南还挺懂呀。”
温禾逐渐往男朋友的怀里靠着,她环着他的胳膊。两个人杵在店门口,整整排号二十分钟。
牛油果…味。
味道还不错,中规中矩。
后来,两个人打车去了先锋书店。
快到门口时,日落快要下山。
但好在,还有一层明显的云彩。
先锋书店的门口,有很长一段的坡道。
坡道的两边,刚好是一座围墙。
而围墙的两边种满了梧桐树。
温禾已经是第三次来到这里,而郁之闻已经数不清是多少次。
只记得,留学的那段时间,每逢过节的时候,他会先回南京,再回上海。
当然,温禾都不知道。
两个人散步在石子路上,刚到先锋书店的门口时,温禾从背包里翻出相机,画面对焦正前方的牌匾“先锋书店”。
先锋书店——理想主义者的乌托邦。
拍完的那一瞬间,温禾转移方向,画面对焦面前的男朋友。
“郁之闻。”她唤。
“嗯?”
“看我。”
画面里的他,站在书店的最前方,他的眼神里只有她,深情的望着温禾。
放下相机,他接过相机顺势而为对着当下的俩人拍了一张照片。
显然,画面里的温禾,还没准备好,正捋着头发。
不过,这一幕,他没有删除。
“要不,我们好好的拍一张,这一张好丑呀!我在捋头发呢。”温禾不喜欢这张照片,但他喜欢。
两个人还是重新拍了一张照片。
找了一位路人,帮拍的照片。
最后,路人留下一句:
“好像在哪见过你们。”
刚说完,路人离开。
还没来得及回复,路人已经离开。
乌托邦内,有一片一直是明信片存放的区域。
她曾经找过很久,都没有找到郁之闻写的那封,她甚至怀疑是不是藏在了哪里,或者写完没有留下。
也不敢过问。
哪好意思问呢。
那会儿的处境不同,处在尴尬的身份。
她只好每天关注他的微博,没准哪一天会分享有关的内容。
不过,可惜了。
关注了这么多年,他再也没发过先锋书店。
原来,那是最后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