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孙墨染直接如一只**一般飞到了台上,伸手抱起一脸懵懂的陆婉娉,向场外走去,在众人的一片欢呼声中,快速骑上一匹高头大马,大笑着扬场离去……
“你放开我,我,我才不要和你成亲呢!”
陆婉娉挣不开手脚,带着哭音,眼泪吧嗒吧嗒的就落了下来,打在公孙墨染的手背上,竟是生生的痛。
这怎么晃似是在抢亲了?
公孙墨染扯住缰绳,脸色有些难堪地低问了一句,
“并儿,你真的不愿意嫁给我吗?”
他现在是真的有些想不明白,因何他的女人即便是抛绣球撒网找男人,也不愿意嫁与他为妻,难道自己就这么招她反感吗?
陆婉娉哭得一塌糊涂的,双肩不停的抖动着,“不过是欺负我一个弱女子,想着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好欺负罢了,可以随意地捏圆揉扁,哪里又有什么真感情?
如果我父亲和哥哥在身边相依靠的话,我又如何会如此的担惊受怕,如何会被你们这些痞气十足的男人们欺负,呜呜呜……”
原本还能按捺住的悲苦心情,在提及自己的父兄的时候,再也无法扼制。
陆婉娉这次真的自戳伤处,原以为已经愈合了十多年的伤口,在这一刻突然伤疤被揭起,鲜血如同决了口的堤坝一般,争先恐后的顺着身体的每一个毛孔往外流。
此时的陆婉娉只感觉伤心欲绝,头痛难忍,低低的抽泣声逐渐加大了分贝。
“不是你想的那样的,并儿,乖啦不哭了,是我犯浑了,考虑问题不够周全,害你伤心。
我是不会强迫你的,只求你给我一个可以让你爱上我的机会,只求在你可以爱上我之前,不要草率的随便嫁给别人,可以吗?”
不知道男人先天性的对女人的哭声都没有免疫力,还是这公孙墨染确实已经不可救药的爱上了陆婉娉。
总之,在听到她的哭声的那一瞬间,他感觉心都要碎了,倒不是爱与不爱的问题,而是为她悲苦的身世深深难过着。
看她好容易有了个停顿,一只手轻轻抚着她垂及脑后的长发,在她白皙的脖颈上印下一个轻吻,轻声的哄劝着,那语气听在他的耳中,竟似已经有几百年没有再说起过了的感觉。
随便找个男人嫁了,这从来不是陆婉娉想要的生活,她不过也是迫于无奈,不想和公孙墨染过那种被胁迫式的同居生活罢了。
如今听他如此说话,停止哭泣想了一下,认真的点了点头,“站在一个公平公正的角度,我答应你,只是,王爷如果再胡来……”
“不会,不会再胡来的,我向万恶的黄金白银起誓,一定不主动骚扰并儿的正常生活。”
听到陆婉娉终于开口允许了,公孙墨染没来由的乐开了花,发起誓来竟是如此之可爱,天底下竟还有向这黄白之物起誓的,当真属于头一次,也不愧了他浑三儿的美名了。
“那好,姑且相信于
你,看你再犯浑,小心……”
陆安逸娉此时其实是比较理亏的,所以,她也只能以退为攻的方式来维护自己了,此时扬扬小手,以示自己的不甘示弱。
“嘿嘿嘿,不过呢,如果是媳妇你勾引本相公的时候,那本相公是要装做假装不懂呢,还是主动出击并予迎合呢?”
看陆婉娉终于不再生气,公孙墨染嘻皮笑脸的浑劲儿又上来了,嘻笑着握住陆婉娉的小手。
“你,你真是讨厌死人啦!”
想起两人**的时候,有着并不传统理念的陆婉娉也并不是一味的处于被动状态,此时经由这个浑人提及,脸不由的红成一片。
娇羞之色溢满脸眼,娇嗔着瞪了公孙墨染一眼,那般的神情与小夫妻吵架撒娇岂有二异?
如此的表情竟是惹的公孙墨染哈哈大笑,策马扬鞭,朝向太平镇外的大道跑去。
“不回家,来到这荒效野外做甚?”
陆婉娉不喜骑马,耳边风声呼呼而过,看着官道两边的林子,想起这差不多都是半下午时分了,不由有些着慌,声音中带着几分怯意。
“还能干啥?老是闷在太平镇,你也不嫌烦得慌,天色尚早,来外边转一圈散散心,不然,你以为我还能做什么?”
看到陆婉娉本能的惊慌,公孙墨染放松了马缰强绳,任由马儿得得得地在官道上信步由缰,不紧不慌地来到一处小河边。
独木桥颤颤微微的在那竟是摇摇欲晃,公孙墨染喝停了马儿,从马背下跳了下来,伸手将陆婉娉也顺便抱了下来。
仰头看半空中的白云如万千羊群在慢悠悠地闲步吃草,忽然感觉自己晃似有一千年的时间没有这样放松过自己了。
陆婉娉此时身上披着的西式婚纱,脚上穿着的是一双浅灰色的高跟鞋,所有这一切都是拜孟婆所赐,当时一鼓脑的把她的所有东西全都给扔过来了。
包括她身上这些行头,浅灰色的深腰丝袜包裹着雪白修长的长腿,在跳下马背之时,有些站立不稳,扶了公孙墨染一把,被却厮顺势揽进了怀里。
结婚,披着自己最心爱的礼服,是每一个少女的青春梦想,陆婉娉也不例外,有一次她路过一家婚纱店,鬼使神差的就走了进去,一番试穿之后,对于身上这件是爱不释手,终于在店家八折的诱/惑之下顺利买了下来。
一直放在家里,当然没有过用武之地,此次抛绣球活动,她突然脑仁发热,想着自己以后或许永远没有穿上它的机会了,就感觉无比的伤感,于是就把这件一直压箱底的婚纱给拿了出来穿上了。
比照起来,虽然以这个世界的人的眼光来看,这算不得结婚礼服,但是,这却将陆婉娉的美发挥到了极致。
拽起拖曳的婚纱,陆婉娉的高跟鞋并不适应在这样的石子遍布的不平路的行走,生怕自己再因为鞋子的原因,一个不小心拧了脚后跟。
然后又得给公孙墨染变相亲近自己招来借口,索性一屁股坐在一块儿鼓
起的石头之上,动也不想再动一下。
今天为的准备这次彩球活动,她可以好几天不曾好好休息一下了,带来的好的结果是,嫁出了三十一位大龄丑女,不幸中的万幸那就是,公孙墨染这厮答应不再强迫自己,这也算是比较不错的结果吧。
“怎么,不想继续散步了?”
于此时的公孙墨染来说,他极想和陆婉娉一起牵着马走在这个落叶如同厚地毯的林子中,这般的情景以前竟似也有过,只是,太遥远了遥远的好似是那昙花一现,美好却不可扑捉。
“累了,不想走。”
陆婉娉坐在石块上丝毫没有再继续走下去的意思,她总不能说,在自己方才走过来坐在石块上的那一瞬间,该死的竟然踩虚了,好死不死的真的把脚给歪了一下。
真是怕什么来什么,忽然而至的疼痛,让她动都不想动一下,哪里还有散步的闲情逸致?
“那好吧!累了就在这儿暂时歇息一会儿,天将晚的时候再回家,如何?”
公孙墨染一边将马匹拴在一处水草丰美的所在,让马儿也可以安闲的吃好喝好,一边信步走过来。
只是,地面不平整还有些潮湿,在他将要走近的时候,低头忽然就看到了那个明显将地面湿土弄拧了的脚印,眉头就忽然皱了一下,蹲下/身去,抬眼问道:“哪只脚?”
“什么哪只脚?”陆婉娉不理睬他,眼睛看着四处,她在努力想办法,想可以提前回去的办法,这里的风景好不好与她此时的心境不相符。
要知道她现在脚脖子可是好死不死的歪了啊,那是很疼的,即便是强忍着,也是极疼的。
在公孙墨染问起的时候,还得装成没事儿人,只不过是真的不想和他有任何交集,那个给他一个可以让自己爱上他的机会,不过是敷衍他的借口罢了。
公孙墨染不再和她罗嗦,直接扒下她的两只鞋子,皱眉看着其中一只已经有些肿起的脚面,嘴里咕哝着,“从哪里淘来的这种杂七杂八的东西,也就你新鲜玩艺出奇的多,这样的路面不伤脚才怪呢!”
这人也太不把自己当外人了,虽然自己和他上过床,此一时彼一时,也不意味着自己就要和他厮守一辈子吧,好死不死的还要教训自己,他以为他是谁啊,他以为对自己是十分的了解,他们才认识几天时间啊?
看到公孙墨染两手握住自己受伤的脚踝,陆婉娉这下真不干了,疼啊,是那种椎心的疼,十指连心咬咬手指头都疼,何况这是扭伤了脚踝呢!
一下子就急了,“你这人怎么这样啊,很疼的!”
话音未落,隐隐中只听得卡巴一声响,只疼的陆婉娉张嘴就冲公孙墨染肩膀咬了一口,并那声将要出口的惨叫直接给咽下去了。
陆婉娉这一急咬的狠了点儿,加上原本就是夏天公孙墨染穿的就是薄如蝉翼的绸衣,一圈牙印下去,衣服立即被染红了。
“站起来试着走两步。”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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