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性坐起身子,林牧云将哭得梨花带泪的卓笙歌揽在胸前。
“哭和求都没有用……”他贴在她的耳边道:“我说过,你的身子是我的!那个狂风寨的小悍匪敢再碰你一个指头,我会洗了那个寨子!”
“你!”
卓笙歌本还想挣扎,听得林牧云轻声柔语地讲出那种血腥的话,身体不由得颤抖了一下,不再动弹。
“不过,看你和他那么熟悉,想必你与那个卓琳,也是寨子里的土匪,”林牧云抬起她的下颌,望着她水意盈盈的眸子说:“你潜伏在这奉天城里,是要做什么惊天大案么?”
“我不是土匪,”卓笙歌回望着他,“你见到跑不动的土匪么?我来奉天是为上学,你手眼通天,自可以去查查。”
林牧云一直在观察她的表情,带泪珠的小脸看不出一丝说慌的怯意,他托着她精致下颌的手指轻轻摩挲着,“嗯,查过了。淮生只能查到你在承德的身份,再向前查就是茫茫的草原……嗯,你就断了线!”
蒙古草原上的人,一向逐水草而行,居无定所。
淮生的线到了草原就没了消息,只知道卓笙歌在三年前,由草原上来带着一个管事与一个女仆在承德租了一个院子,住了一年左右,又搬到了奉天。
考取了奉天医学院之后,卓笙歌便打发了管事与老仆人回去,自己单独撑起了聚古雅轩的铺子,自己请了董三平董先生与两个小伙计,连丫头秀杏亦是在奉天府重新买的。
这个小东西与自己过去做了个干脆的了断!
若不是那个叫韦南风的人出现,林牧云对她的底细简直无从下手。
在法国餐厅见到他们的第一眼,林牧云便认出了那个年青男人。
他见过那个看起来笑得人畜无害的男人杀人的样子!
兴安岭的老林子边。
血将积年不化的白雪泼染成了绚丽的红色。
林牧云的伏兵极厉害,将那叛逃的三千多人的土匪队伍堵在了一条山沟子里,打得他们斗志全元,全部都缴了枪,等着被押回奉天。
结果,山里突然杀出来一支十多人的悍匪小队,直冲着林牧云所在的指挥部。
为首的是人穿着一身棕黑色皮装的年青人枪法狠辣,瞬间就到了指挥部的近前,将迎上去亲兵一口气杀了六七名,待更多的士兵围过去时,他又抽出一杯长刀,将林牧云最得力的一名副官砍得身首异处。
满身浴血的那男人,是来救被俘虏的一名匪首的。
林牧云亲自带了人去截了他的后路,将这十多人亦堵在了半山腰。
那一战,林牧云损失了两名副官与半数的亲兵,单单逃了那个皮装青年。暴怒之下,林牧云索性将那些又蠢蠢欲动的土匪全部坑在了山谷里面。
没想到,自己看上的这个小女人,居然与他关系如此亲呢……
南风!韦南风!!
草原匪帮狂风寨的后起之秀。
查到了这些,想来,卓笙歌的来历也很快便会被淮生摆在自己面前了。
林牧云望着窝在怀里小绵羊一般的卓笙歌,露出了一副恶狼的微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