雨,人头、胳膊、大腿和缺胳膊断腿的人,不断从天上掉下来。重重落在地上的时候,已经不会发出呼叫,因为他们都已经被震死了。有时天空中还会突然掉下一张人脸,血糊糊地一下子盖在林舜琪面孔上,他也只是伸手扯掉,阻碍视线了。他走出了地狱的阿修罗场,留在身后的尽是人体的碎尸和浓浓的血腥味,以及更多的人临死前的痛苦惨状!
林舜琪带着满是血污和黑灰的衣服踯躅前行,前面依旧僵尸累叠,死人好像数不尽一样,但是血腥的味道却不如王恭厂一带浓重。路上无数遇难者,不分男女,衣服鞋帽尽是刮去,赤裸裸地叠在一起,身上看似无伤痕,口鼻中却都流出了鲜血。但也有少许幸运者,没有在灾难里死绝,但全身也是光溜溜,不着一丝。那林舜琪住宅的元宏街上有一堆女轿聚在一起,轿顶和门帘皆掀走,里面的女客衣服全部被刮走,赤身裸体坐在轿子里,浑身没有一处伤痕,和外面也是光秃秃的轿夫一起目瞪口呆地相互惊愕,直到衣冠比较完整的林舜琪经过,这时女客才惊觉身子赤裸,哪有脸面见人,顿时躲进轿子里背对着人。如此香艳的风景,林舜琪目光呆滞,好似看着骷髅木头一般,机械地移动身体路过。直到一个孩子的啼哭声,才使得林舜琪眼珠间或一轮,突然发狂地狂奔起来。
这是他才五岁的幼子!
林舜琪跑到自己的住所前,呆呆地看着岳父耗费巨资修筑的庭院已经尽数化为一片废墟,无数呻吟声在废墟内响却,不时从砖瓦的碎片里爬出一个活人来,却已经断手断脚,好像ròu球一般地滚了出来。
孩子呢?
林舜琪呆呆地望着这一切,目光由远及近,触到一对搂在一起哭泣的母子。林舜琪记了起来,原来今日是他夫人去通州拜会已退休的岳父,走到半路上,突然天降巨灾,因远离爆炸中心,居然躲过一劫,便急急忙忙赶回来,看到自己的居所化作一片废墟,以为林舜琪归天了,不禁伤心地哭起来。
林舜琪大为欣慰,上前搂住夫人和孩子,家人的团聚才是最幸福的。然而当日如他一般幸运的人家并不多,整个京师共有两万多人遇难,连天启皇帝也差点被砸死。日后林舜琪以自己所见所闻,佚名撰写了《梼杌闲评》,详尽记载了整个灾难的发生经过。随着眼前的真实化作历史保存在文字上,恐怖的灾难也在人们的脑海里渐渐忘却,直到三百六十多年后,京师承天门英灵台前太祖孝陵内,南盗圣郭小驷惊讶地望着眼前的一切,他绝对想不到,这是重复天启大灾难征兆的开始,命运之轮,又回转了……——
这是最后的互动时间,确切的说是正文中的互动时间。听从书友建议,今后正文中除特殊原因之外,不再出现互动时间。其栏目将集中起来,每到两千字就在作品相关刊出。又,一些书友开始催促,所以烈火焚城从今天开始连载。西域魔国修正版将在周六周日一次性全部发完。谢谢大家支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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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镜秘史 外传 八十三
我和三民对视一眼,心意想通,拎着步枪就冲过去,但是在岗哨那边,并没有我们想象的爆发大规模枪战,只是几个握枪的人紧张地注视着前方,表情相当惊惧。我抬起头眺望,除了黑乎乎的黑气在不停旋转,并没有任何敌踪!
“发生了什么事情?为什么开枪?”
我质问道,这负责岗哨的桃花人着急地说道:“我们发现前方有敌人,但是一开火就消失了。”
“敌人有多少?”
她摇摇头,回答:“不清楚,看不太清楚。”
我叹了一口气,当初我选择这里,是为了防止被敌人发现踪迹,但是一旦被跟踪过来,黑气反倒成为了我们的阻碍,根本无法察觉敌人的状况。寻思半晌,我对三民说道:“你们守在这里,我去看看,到底有什么敌人。”
说着我弯腰小心翼翼地上去侦查,把手中的步枪紧紧握住,稍有动静,立马开火杀人。穿过黑气圈,光线明亮清晰,在空旷的沙漠戈壁上,除了一坨坨黄色的风化石之外,突然冒出一团漆黑的闪着金属色彩的物体,相当显眼反常。我顿时警惕起来,四下里打量一遍,但见并没有任何异常,就快步上前。
我找到跟前,不禁一怔,这是一个普通的沙漠旅行用背包,上面堆了一只美式的M-16步枪,所以闪烁了锃亮的金属光泽。很明显这只背包是我们考古队的同一型号,但是步枪却相当奇怪,无论我们还是东突恐怖分子,甚至那些不明敌人,用的都是AK系列,突然冒出一只与众不同的美国货,有什么意义?
不过毕竟突击步枪的火力比这种老家伙猛多了,我喜滋滋地弯腰去捡,背后猛然一han,一股杀气陡然袭来,有埋伏!
当下我就地一滚,已经拿起了步枪,向上一指,无论是开枪,还是充作棍子砸,我都占了先机,但是方与袭击者打了一个照面,我却大喜,收回步枪,站起身走过去,对着那家伙胸口一拳,笑道:“好小子,你跑到哪里去了,终于追上了!”
他正是我一直在等待的王牌——萝卜丝。
萝卜丝微微一笑,说道:“你真是该死,居然让敌人轻易地入侵,幸好我机警,当下以牙还牙,迅速于沙子上挖了一个洞,钻进去屏息隐蔽,才逃过一劫。之后我回到那个收藏武器的洞穴里,拿了一些没有炸掉的家伙就赶过来,一直追到这里。”
我问道:“唉,你有没有碰到,一群穿着当地土人服饰,但是火力很猛,作战非常具有正规军特色的队伍?他们一直在追杀我们!”
萝卜丝可笑的面庞顿时转为严肃,冷冷地说道:“这件事情我正要问你,我给你看看,我发现了什么!”
萝卜丝随手背起背包,把步枪拿在手上。老子看的真羡慕,什么时候我再弄一只火力猛的家伙,不要像此刻的老家伙一样,打一枪还要拉一下枪栓。
萝卜丝带我向前走了约莫三四公里,两个人走在茫茫的戈壁上,天空的气象永远灰蒙蒙的,一种孤寂的感觉立刻涌上心头。我无暇多想,我猛然抱住步枪,对着萝卜丝小声疑问:“难道,这里是那伙敌人的营地?”
萝卜丝淡淡的说道:“你不必太紧张,那帮家伙,是不再会和你计较了!”
我不太明白萝卜丝的意思,难道这个变态美国佬施展他的变态手段,或全部生擒了敌人,或者将其折服?不管怎么说,这个家伙是不会出卖我的,所以就好奇地、信任地跟着他翻过一个山头,然后我看到就在山头壁上隐蔽的敌人,虽然相貌丑恶了点,但是绝对不会和我计较,因为死人是没有资格计较的!
敌人都变成了死人,但是我的枪并没有